环球视野丨联合国法律首次明确各国气候责任
3月2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题为《请求国际法院就各国在气候变化方面的义务提供咨询意见》的决议草案,旨在鼓励各方寻求更加大胆的气候行动。
该决议草案由饱受台风侵扰的太平洋岛国瓦努阿图提出,由130多个国家参与发起,得到了由17个国家组成的“核心小组”的支持,最终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
国际法院将阐明面对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国家和个人,那些因其行为和不作为而对气候系统和环境的其他部分造成重大损害的国家会承担何种法律后果。
据悉,尽管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仍然承载着法律权威和道德影响力。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强调,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十分重要。“它将协助联合国及其会员国作出更为大胆和强有力的气候行动。”
瓦努阿图总理伊什梅尔·卡尔萨考表示:“这份决议虽然不能成为‘灵丹妙药’,但可以激发各方落实《巴黎协定》的更大雄心,从而为气候行动作出重要贡献。”
此外,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蒂尔克认为,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可以激励各方采取紧急、公平且具有雄心的气候行动,这是阻止全球变暖、限制并补救由气候造成的人权损害所必需的。
来源 | 联合国 编译丨罗澜
编辑 | 中国气象局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中国气象报社)全媒体记者 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