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2月25日
世界气象组织秘书长戴维斯
致函各国外交部长
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
是中国在世界气象组织唯一合法代表
这是
新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之后
恢复合法席位的第一个联合国专门机构
历史的年轮,不会因岁月流转而消散
精神的丰碑,只会在时光沉淀中熠熠生辉
今天,让我们一起重温
那段波澜壮阔的奋斗征程
早在1947年,中国就参加了在美国华盛顿市召开的45国气象局局长会议,并在公约上签字,成为世界气象组织的创始国和公约签字国。
随着新中国成立,1950年5月12日,周恩来总理以外交部长名义致电世界气象组织代理秘书长斯渥波达及联合国秘书长赖伊,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唯一合法政府。
在1951年第一次世界气象大会期间,关于中国合法席位的议题讨论贯穿会议始终。且在此之后的历次世界气象大会上,关于中国合法席位的斗争从来没有停止过,中国的努力也从未减弱。然而由于相关阻挠,我国在世界气象组织的合法席位和我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一样,被长期占据。
1971年4月第六次世界气象大会,巴基斯坦、智利、尼泊尔、阿尔巴尼亚、尼日利亚、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罗马尼亚、波兰等更多世界气象组织会员发出更广泛的支持呼声,汇聚成无法阻挡的时代浪潮。
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第26届大会通过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同年,我国外交部长姬鹏飞召集各有关单位负责人,研究进入联合国下属机构问题,气象是第一个被点到的机构。
1971年11月26日世界气象组织秘书长戴维斯致函各会员国外交部长,并附一表决票,议题是:“第26届联大于1971年10月25日通过的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大的合法席位的决议也适用于世界气象组织”。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和弃权票,表决票必须由各国外交部长签署方有效,投票期为90天。
1972年2月24日投票截止,世界气象组织收回99张选票,新中国以70票赞成、21票反对、8票弃权的的压倒多数通过了恢复世界气象组织合法席位的决议。次日(25日),世界气象组织秘书长致函各国外交部长,通报了投票结果,并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是中国在世界气象组织中的唯一合法代表。
这是新中国外交和气象事业的重大胜利,也是世界正义力量的胜利。
1973年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主席董必武以国家元首身份正式批准了世界气象组织公约。批准书以姬鹏飞外长名义寄世界气象组织秘书长戴维斯。至此,新中国全面完成了进入世界气象组织的程序。
1973年春,时任中央气象局副局长张乃召被补选为世界气象组织执行理事会的成员。从这一年起,新中国开始正式参加世界气象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并一直担任该组织领导机构成员,向着国际气象舞台的中央,迈步前行。
1987年,中国气象局局长、世界气象组织中国常任代表邹竞蒙,在第十次世界气象大会中当选为该组织主席,并在1991年第十一次大会连任该组织主席,成为当时在联合国专门机构中唯一担任这一高级职务的中国人。
50年沧桑巨变
50年初心不改
50年来在全球气象大家庭中
中国积极承担国际义务
展现大国担当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守护全球人民福祉安康
来源 | 中国气象报社
图片 |《中国与世界气象组织》
编辑 | 中国气象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亮 王若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