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气象现代化建设指标体系及评价管理办法出台 发挥“指挥棒”作用 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气象报记者王若嘉 通讯员孙治贵报道 9月27日,中国气象局印发《气象现代化建设指标体系及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遵循综合全面、突出重点,依法履职、注重导向,全国适用、体现差异,动态连续、纵横可比,标准规范、客观评价的基本原则,从综合观测、信息网络、预报预测、气象服务、科技创新和发展保障等6个方面设置气象现代化建设指标,并以此客观评价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现代化建设综合水平,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气象保障能力。
《管理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瞄准加快建成气象强国战略目标,建立健全气象现代化建设指标体系,充分发挥指标体系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中“指挥棒”的重要作用,推动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
《管理办法》注重评价全面的气象现代化和全国整体水平,全国和各省指标体系上下保持一致,评价重点涵盖综合观测、信息网络、预报预测、气象服务、科技创新和发展保障等方面的主要工作内容;注重体现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的属性,推动各级气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提高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和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气象工作质量和效益;注重聚焦气象核心业务,提高气象监测精密、预报精准和服务精细水平,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注重对标气象国际先进水平,提高气象事业发展核心竞争力,推动全球气象业务发展;注重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保持稳定、连续,体现年际间纵向发展变化和省际间横向对比。
(责任编辑: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