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印发通知 共同安排部署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
5月12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和中国气象局办公室联合印发通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2020年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共同就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做出部署。
据预测,今年汛期,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暴雨灾害可能南北并发,部分地区出现地质灾害的风险较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严峻形势。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气象部门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坚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最大程度降低损失和影响。围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两部门将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附近雨量实况、预报预警信息,以及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灾(险)情、防灾责任人等信息共享;做好风险预警,及时开展会商研判,完善基于位置的风险预警产品,提高预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效益评估;强化信息发布,共推预警信息进村入户到人,将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列入预警信息发布对象名单,为其传播预警和组织转移避险提供支撑;完善联动机制,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健全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地质灾害防范机制,为组织人员转移避险、临时安置决策提供气象服务。针对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能力建设,两部门将共建共享地质灾害气象监测站网,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附近雨量监测站点的建设,提高降水监测能力;共同提高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推进预警技术科研攻关合作,发展基于自动化监测设备、物联网和大数据挖掘的地质灾害智能监测预警技术,加强智能网格预报产品应用,提高精细化预报能力,充分发挥卫星、雷达监测预警服务作用,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短时临近预警业务;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规范,共同研究制定《暴雨诱发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国家标准,指导各地健全联合会商、制作、发布的机制和流程;继续加强四川青川、福建泉州等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示范点建设,联合开展预警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本地化应用,建立两部门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服务业务体系。此外,各级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还将联合开展地质灾害防范科普宣传,提高民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能力。近年来,暴雨诱发的地质灾害成为汛期导致人员伤亡的重要灾害之一,是汛期防灾减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了更好地发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建立“以防为主”的地质灾害防御机制,两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进行安排部署。据悉,此次为自然资源部组建之后首次与中国气象局联合印发通知,将对自然资源、气象部门合作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充分利用双方的优势资源,共同构筑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